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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房退个税:退多少,看你新买的那套多大

不是按缴了多少退,是按新购 ÷ 原售的比例退
卖旧房买新房,卖房时缴的那笔个人所得税可以退 —— 但退多少不取决于你缴了多少,取决于新买房子的金额与原卖房金额的比例。新购 ≥ 原售 ⇒ 全额退;新购 < 原售 ⇒ 按「新购 ÷ 原售」的比例退。政策期到 2027-12-31,还有两个硬条件容易被忽略:卖与买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,且出售人必须出现在新购住房的产权人里。这一页把「算退多少」拆成三步,并给出材料清单与最常见的卡点。关键动作只有一个:先算比例,再决定这套新房值不值得为了退税去凑金额。
方法 · 一图看懂
1
先对三个日期 — 政策期、售房日、新购房日;顺序错了整条不成立
2
核两个硬条件 — 同城范围(地级市全辖)· 出售人须是新购产权人或之一
3
算比例,不算金额 — 新购 ÷ 原售,≥100% 全额退,<100% 按比例退
4
备四样材料去办 — 售房合同、购房合同、完税凭证、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
5
别为退税去凑金额 — 比例已达 100% 时,多买的每一块钱都不增加退税
原理 · 为什么有效
这条政策的算法有一个反直觉处:退税额不是「你缴了多少就退多少」,而是「你缴的税 × 新购金额占原售金额的比例」。所以真正决定退多少的是两个价格的比例,不是税费本身。由此推出三个判断:① 新购金额一旦 ≥ 原售金额,比例就封顶在 100%,再多买一分钱都不增加退税 —— 为凑退税去买更贵的房子,是把 100% 的退税换成更重的月供;② 反过来,如果本来就打算买小一点的,比例不足 100% 意味着「退不全」,这笔差额应当提前算进置换的总成本里,而不是等办完才发现;③ 因为算的是市场成交价与网签备案价,那些「阴阳合同」「低价过户」的做法在这里不会帮你多退,只会让比例失真、审核卡住。
适用场景
适用:近两年内卖过自有住房、并打算(或已经)在同一城市重新购房的家庭;正在算置换总成本、想知道「能退多少」的人。
⛔ 不适用:卖房与买房不在同一城市范围 · 新购住房产权人里没有出售人 · 卖出后超过 1 年才买 · 售房日与购房日不在 2026-01-01 至 2027-12-31 窗口内。
⚠️ 前提:所有日期与金额以合同与完税凭证为准,⛔ 不以中介口头说的为准。
自测 · 5 问
卖房和买房的日期,分别落在政策期的哪一头?我能不能说出这两个具体日期?
我的新购房金额,是大于、等于还是小于原售房金额?比例大概是多少?
卖房和买房在不在同一个城市范围(同一直辖市 / 副省级城市 / 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)?
新购住房的产权人里,有没有当时出售旧房的那个人?
我准备的材料里,售房合同与购房合同是不是网签备案的那一版?
怎么上手 · 验证步骤
先做一张三行表,别急着跑办税大厅:第一行写三个日期(政策起止、售房日、新购房日)→ 第二行写两个金额(现住房转让金额 = 市场成交价;新购房金额 = 新房取网签备案合同成交价、二手房取成交价)→ 第三行写比例(新购 ÷ 原售,四舍五入到百分比)。比例一算出来,能不能全额退、大概退多少,心里就有数了。如果比例 < 100%,先把差额记进置换成本;如果比例已 ≥ 100%,就停下 —— 不要为「多退一点」去加预算,那一步在算式上不存在收益。
自检动作:把这张三行表拍给家人看一遍,让对方只回答一个问题 ——「我们现在这套新房,是本来就打算买,还是为了退税才买的?」答不出「本来就打算」,就先别签。
[A级]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6 年第 3 号《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政策期 2026-01-01 至 2027-12-31 · 全额退与按比例退两档 · 同城范围与产权人两个硬条件) [B级]光明网《退费了!这几笔钱别忘了领》(2026-10-26 · 换房退个税顺延至 2027 年底 · 引国家税务总局 2026 年征管事项公告的衔接口径) 同类:同一笔门诊费,先去哪一级医院报得更多? · 双11 的到手价,别拿折扣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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