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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 AI 伴侣,要不要先说一句「我是 AI」?
从「有没有功能」到「要不要披露」
做一个会撒娇、会安慰人、能记住你的 AI 角色,技术上早就不难 —— 难的是它一旦面向别人开放,就不再是玩具,而是一个要承担义务的产品。2026-10-01 起,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新法把这类产品单独定义成「AI 伴侣」,并给了四条硬义务:要定期说清「你在和 AI 交互」、要对未成年人加固保障、要能识别自杀或自残信号并作出响应、要限制操纵性或有害的交互。同期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姐妹规则:用你的个人数据个性化定价,必须明示这一定价是价格设定装置算出来的。怎么做:先判自己是不是「AI 伴侣」→ 四道义务逐条对 → 把披露做成机制而不是一次性弹窗。
方法 · 一图看懂
1
先判门槛:是不是「AI 伴侣」 — 自然语言接口、能给出类人的适应性回应、能跨多次交互维持一段关系 —— 三条都占,就落在定义里
2
披露做成机制,不是弹窗 — 定期说清「你在和 AI 交互」,而不是开屏一次就完事
3
未成年人与情绪危机两条单独设阀 — 年龄核验 / 家长同意 · 自残与自杀信号的识别与响应路径
4
给「操纵性交互」定一条线 — 明确不做哪些(诱导购买、逼持续在线、浪漫或性化互动)
5
顺带的定价义务 — 用个人数据做个性化定价的,要能明示这一定价来自价格设定装置
原理 · 为什么有效
为什么这类规定突然变多 —— 因为监管的口径从「内容对不对」转到了「关系像不像人」。以前管 AI 内容,管的是生成物:有没有造谣、有没有侵权。但一个会记住你、会顺着你说话、会在半夜安慰你的角色,它输出的每一条内容都不违规,可它整体做出来的事是让人以为自己在和一个人相处。这种产品的风险不在单条内容,而在关系本身:是否让人(尤其未成年人)把依赖当成陪伴,是否在情绪最脆弱的时候还继续加码互动。新法给的答案很一致:不禁止关系,但要求「关系的性质必须被说清」。所以四道义务里最核心的是第一条 —— 披露。其余三条(未成年人、情绪危机、操纵性交互)都是第一条在不同人群上的展开。对做产品的人,这意味着「有没有这个功能」不再是唯一问题,「用户知不知道自己在跟什么交互」变成了一个要持续满足的条件。
适用场景
适合:做陪伴类 / 角色扮演类 / 情感向 AI,并且打算面向他人开放的产品;用 AI 做客服或销售、会主动影响用户决策的产品(操纵性交互那条同样适用);做招聘 / 晋升 / 绩效类 AI 的团队(同批生效的还有用工披露与偏见评估)。不适合:完全自用、不对外发布的个人角色卡 —— 那些属于私人用法,不是产品义务;也不适合只做工具型功能、没有任何对话人格的产品,那类归数据隐私条款,不归「伴侣」定义。
自测 · 5 问
我这产品是不是要落到「伴侣」定义里?(自然语言 + 类人回应 + 跨交互维持关系,三条要逐条对)
披露是一次弹窗还是定期提醒?开屏一次就完事的,不算满足「set intervals」
用户里有没有可能或已知是未成年人?我有没有任何一条年龄核验路径
出现自伤 / 自杀信号时,我预设的响应动作是什么?有没有第二个人工兜底
有没有用个人数据做个性化定价?有的话,我能不能明示这一点
怎么上手 · 验证步骤
上手顺序:先判门槛,再逐条落机制,最后才谈话术。第一步,对着定义三条自查 —— 有一条不占,就不必走这套。第二步,先把最难的一条做出来:情绪危机的识别与响应路径(谁判、触发什么、多久内响应、有没有真人兜底)。第三步,把披露从弹窗改成机制:在会话里固定间隔出现,而不是只在开屏。第四步,给未成年人加一条最低限度的门 —— 至少要有「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未成年人」时的额外动作。第五步,把「不做哪些操纵性交互」写成一份负面清单,交给做提示词的人。先立负面清单,比先写正面话术有效得多。
上线前做三次自检:① 把<情绪最差的那次对话>翻出来看一遍,问自己「如果这是未成年人,我们做了什么」;② 把披露的实际出现位置与频率列出来,看是不是真的「定期」;③ 把负面清单拿去做一次反向测试 —— 故意输入诱导购买 / 逼迫在线的场景,看系统会不会顺着做。三项里任何一项找不到证据,就还没到能上线的状态。